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工伤,肇事方和单位如何赔偿?
我同事,骑电动车,上班路上,在十字路口与汽车发生车祸,人有生命危险,我同事当时是闯红灯,对方车辆是抢黄灯,请问责任如何区分,肇事方和公司该怎么赔偿,...
我同事,骑电动车,上班路上,在十字路口与汽车发生车祸,人有生命危险,我同事当时是闯红灯,对方车辆是抢黄灯,请问责任如何区分,肇事方和公司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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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2021-01-04 · 法律快车,你身边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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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途中车祸造成的工伤,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的话,按规定可以获得赔偿。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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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只有非主要责任以上才能认定为工伤。按照交通法规定,黄灯可以通行,但是必须注意观察避让,而红灯严禁通行。所以,闯红灯的责任要大一些负主要责任,那就不符合工伤规定,按照责任比例,对方负责30%,你同事自行承担70%。如果交警同情电动车,判定同等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你可以选择双方各负责一半赔偿,也可以申请工伤,如果申请工伤,那么所有损失都由工伤保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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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2.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后,单位无需再支付上述款项,但伤残待遇可以要求肇事方和单位双向赔偿!
3.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2.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后,单位无需再支付上述款项,但伤残待遇可以要求肇事方和单位双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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