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是在哪种情况下发明的?
我国古代的冶炼技术相当发达。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能制造出造型复杂、美观大方的大型青铜器皿了。春秋中期,我国已经发明了生铁冶炼技术,到了春秋末年,铁制的农具和兵器也已得到普遍使用。
在冶炼金属的过程中,人们不断总结经验,逐渐接触和熟悉了许多矿物的性能,积累了丰富的化学知识。从战国时代起,就有人把冶金技术运用到炼制药物方面,梦想能炼出长生不老之药来,也有人想从矿物中炼出金银来。那种炼制所谓长生不老药的炼丹术在古代被称为“方术”,从事炼丹的炼丹家则被称为“方士”,后来被称为“道士”或“丹家”。
虽然这些炼丹家始终未能炼出长生不老之药来,但是在一次次冶炼中,他们不断积累经验,掌握了不少化学知识。这些炼丹家对我国古代化学的发展,起了不少作用。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或许把他们称为古代的化学家更为合适。在这些方士中,较为突出的有李少君、魏伯阳、刘安、葛洪等。正是这些炼丹家的工作,才发现了火药。
现在我们知道,制造火药的主要原料为木炭、硫磺和硝石。硫磺在我国古代也被称作石硫黄、留黄、硫黄等。我们的祖先在公元前后,就已在湖南的郴县发现了大量的硫磺矿。此后在我国北方、南方也多次发现大型硫磺矿。我国古籍中最早提到“硫黄”的是《淮南子》一书(公元前150年前后)。
这说明在当时古人对硫磺已有认识。在西汉末年问世的我国第一本药物典籍《神农本草经》,把石硫黄归入“中品药”的第三种,可见当时硫磺已被广泛用于入药。硝石是黑色火药里的氧化剂。它的化学成分是硝酸钾,受热能产生氧气,有很强的助燃作用。火药爆炸力的大小主要根据含硝量的多少来决定。
最迟在公元前后,我们的祖先就已发现了硝,并能掌握利用它。古代人民在实践中慢慢发现硝石有消除积热和淤血等医疗作用,便将它入药。《神农本草经》把硝石列入“上品药”的第六种。古代的炼丹家十分熟悉硝石的性能,常把硝石作为主要的氧化剂和溶剂。公元500年左右的炼丹家陶弘景就指出硝石有“强烧之,紫青烟起”的现象。
唐朝初年,著名的药物学家孙思邈也炼过丹药。在他所写的《丹经》一书中,有一种“伏硫磺法”,记载着类似火药的方子。由于这种伏硫磺法经常在制作过程中发生燃烧,烧伤炼丹者的手和脸,甚至烧掉炼丹房,因此古人明白了硫磺、硝石和木炭的混合物极易猛烈起火,甚至发生爆炸,制作时必须十分当心。
经过一次次的爆炸起火,炼丹家们从最初的恐惧中逐渐认识到:硫磺、硝石和木炭,如按一定比例配制,可制成会爆炸的“火药”。火药发明的具体年代已无从查考,但根据资料可以推断,火药发明的时间应在唐代以前。由于这种火药的颜色是黑色的,所以叫作“黑火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