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八一建军节起,对于农村籍退役士兵六十周岁以上,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生活补贴,应能增加每一军龄、每人每月5元(每一军龄、每人每月45元)。
依据2018年、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两次先后颁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均是依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上一年度全国非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0%左右时,增加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一军龄、每人每月5元,所以在今年国家统计局又是颁布“上一年度全国非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90501元/年)增长9.8%的,那么增长每一军龄、每人每月5元是可以定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