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是否犯法?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呢,法律是人平等的,在法律规定面前,很多人都拥有自己的人身自由。而对于政府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这样的行为也是严重影响了其的人生自由是一种触犯法律的行为。而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女生,也要去合理的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正当的渠道才能够帮助你维护你应有的权益。
对于这样的事情呢是严重影响到了妻子的人身自由,很多人都认为丈夫与妻子属于合法夫妻,为什么强迫发生关系还犯法呢?但其实我们要明白,虽然他们是合法夫妻,但是对于强迫这件事情已经变了性质。因为在发生关系的时候,是两方情愿出现的问题。如果在某一方不正当的方式去强行发生关系的,这样的行为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因为对于每一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生命平等的对待。谁也渴望人身自由。对于这样的做法呢,已经严重的限制了其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其的自由权。而且法律也规定过了,如果没有在听说别人同意之后所犯的一切错误都是属于犯法行为。在此呢强迫的这个方法就已经严重影响了该妻子的人身自由。
并且这样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的这样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妻子的心理,势必会用一些暴力手段以及恐吓等方式,这样的行为也是构成了一种犯罪的行为。而且对于这样的行为呢,完全有合理的解释进行诉讼。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也有所规定,对于妇女的权益呢也是不容侵犯的。如果违背妻子之后发生关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去强迫发生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般传统观念认为,夫妻双方既然已经缔结了婚姻关系,也就是对双方承诺了彼此同居的相关义务。强奸罪其实指的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行为人使用暴力等非法的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婚内强奸这种现象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并不陌生,在法理上也存在着一定争议。如果承认其婚内强奸成立强奸罪的,那么当妻子与丈夫产生了矛盾,或者妻子要与对方争夺财产的话,是完全有可能趁丈夫与本人在过性生活时,合法地将对方杀害,因为本人行使的特殊防卫权而被判无罪的,所以如果承认了是婚内强奸成立强奸罪的,举证的困难和风险都很大。因此,合法夫妻之间是不存在对妻子性权利的侵犯的,在双方合法婚姻的存续期间,丈夫如果不顾及妻子的反对甚至使用暴力的方式与对方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不属于法律法规意义上的违背妇女的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是不会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想拥有一个知心的伴侣,想拥有一个能够让自己心动的伴侣,与对方一起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与油盐酱醋。在春华秋实,夏蝉冬雪,与对方或者炊烟袅袅,朴实无华的婚姻生活。
因为相知所以相爱,在两个人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后会组成一个小家庭。在这个小家庭中,夫妻两人会共同经历在一些生活上的琐事。日常中的鸡飞狗跳,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让夫妻二人寻找到生活的快乐。
夫妻关系和夫妻生活远远不止于这些,当我们累了的时候和受伤了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寻找安慰。家作为我们的避风港湾,所以,当我们辛苦时,或者是感到劳累时,都会想与家中的另一半,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倾诉。
所以,有一个知心的伴侣是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在生活中我们能够感受到新生活带来的幸福,也就能够感受到婚姻生活带来的不快。对于我们来说,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所以在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从而导致两个人产生矛盾和意见不合。而这对于夫妻来说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当两个人在某些事情上或者是某些人物上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或者是意见,我两个人就会产生矛盾,而如果两方各执己见,一直争执,没有一方愿意妥协或者是包容,那么两个人可能就会吵架或者是冷战。
像吵架或者是冷战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在夫妻生活中可能是有发生过,但是对于一些那些关系不合感情破裂的夫妻来说,这些都是小事。有很多夫妻感情不和的夫妻可能会有分居的情况。或者是是在离婚起诉期间有婚姻存续的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况虽然还是夫妻,但是也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夫妻关系了。
为夫妻来说发生关系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但是发生关系是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这种情况可能就会上升到犯罪。想必很多人都知道,在夫妻关系之中,如果方有强迫女方发生关系的情况,那么可能会属于婚内强奸。
针对于婚内强奸有这样的表明:当夫妻关系存续区间,也就是说在婚姻状况处于非正常的情况下,比如夫妻分居,提起离婚诉讼期间。在此期间,如果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是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对方造成了伤害,这种行为就属于婚内强奸。
所以,丈夫强迫与妻子发生关系是属于婚内强奸,但是如果丈夫与妻子并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也并不能够很好的判定到底属不属于婚内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