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商事主体资格,也不具备法人资格
2、称谓不同。
分公司没有独立名称,而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名称
3、独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意志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母公司不能指导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和资金的转移完全由公司控制。
4、财产关系不同。
在财产关系结构方面,子公司虽然母公司参与,但仍有自己的财产 分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是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出资额或50%以上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但不足100%的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和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依法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和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同时,有义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和提供相关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以及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进行申请设立,属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是拥有法人资格的,并且还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以及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的活动。而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而且也没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以及组织机构,是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的。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会进行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的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责任进行承担。分公司因为不具有自己的独立财产,所以是以总公司在财务上进行统一的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是由总公司进行负责和清偿,即总公司将会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责任进行承担。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一般是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领取,其中有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字样。而分公司是对营业执照进行领取,其中有负责人的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对自己的名称和住所进行标注。分公司可以对自己的名称、住所进行标注,也可以同时对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进行标注,还可以只对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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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一、法律地位
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二、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三、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四、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注意: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原文参考:https://www.91kaiye.cn/article-5759-1.html
实际上,选择开设子公司或是分公司都可以达到企业扩大规模的目标设定,但子公司、分公司在主体资格、财产关系、财务核算以及税收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建议企业综合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开设子公司或者分公司。
一、企业的名称会有所不同。分公司是不能拥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的,一般会在总公司的名称后面再加上一些字样,例如“某某区域分公司”之类的。而子公司的话,则可以有跟总公司不相同的名称。
二、主体资格会有所差别。首先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和商事主体资格的,法人资格也不具备,仅仅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子公司的话,不仅有独立的主体资格,而且还拥有自身独立的法人地位。
三、企业设立的程序不同。子公司需要严格按照公司设立的程序进行登记注册。而分公司不需要按公司设立的程序进行,简单办理登记手续就可以成立了。
四、财产的关系有所不同。子公司的财产,是具有完全的独立性的。而分公司的财产,因为属于总公司所有,所以并没有独立的法律财产。
五、财产的责任有所不同。分公司是非独立的主体,不存在自身独立的意志,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将会由其总公司承担。而子公司的话,因为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可以进行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子公司的财产责任等的一切后果,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
六、债务承担方式不同。分公司对应的总公司,对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子公司只需要以自身的财产来承担债务,其母公司则会以投资限额承担对应的责任。
七、涉税的管理会有所不同。实际上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增值税方面没多大区别,都能独立进行申报缴纳。不过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二者的区别会比较大:子公司需要进行独立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而分公司方面,则需要进行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正因如此,假设总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出现了亏损的情况,那么就可以抵减掉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总而言之,开设子公司和分公司具有一定的差异,企业可综合实际情况考虑采用哪一种方式。但无论采用哪一种,都可以使企业达到规模扩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