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厂疑似毒气中毒导致7人死亡,谁该为这次事件负责?
四川食品厂中毒事件上了热搜榜,截止目前报道出来的是7人遇难,1人轻伤。具体应该是企业在检修的时候,有工作人员重新开启污水处理系统,造成污水中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直接导致气体泄露,导致中毒。
小编个人觉得,这个事情,应该工厂负主要责任,在没有勘察好污水处理系统安全性的时候,就擅自开启,造成重大事故。相关部门已经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下面小编就食品厂污水排放标准的几种情况做下简单的描述。
如果食品厂在工业园区内,则食品厂需要了解工业园区是否有污水处理厂,如果有的并且在正常使用,则食品厂的污水处理拍个标准只需要达到“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标准”;如果该工业园区内没有污水处理厂或者有污水处理厂,单并未使用。则需要食品厂达到环保要求的直排标准,例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或者B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或者当地环保要求的地标。
若食品厂不在工业园区内,这样的话,食品厂污水处理后需要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则需要执行直排标准,相应的要求按照上文的几个标准。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食品厂可以考虑回用,例如回用于食品厂内绿化灌溉,地面清洗、厂内景观用水的补充水等等。
小编认为即便是食品厂污水处理达到标准,也需要考虑到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性,另外还得多检测排查有没有泄露的可能,毕竟制作食品的时候,也是有很多有毒的物质需要排除,而这些物质对人体的伤害也是极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