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被告获死刑,法院是如何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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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王某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
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告人王东龙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但王某龙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与朋友吃喝娱乐,抛尸灭迹,欺瞒亲友,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对王某龙不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王某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家属等到了满意的结果
7月16日,记者从南昌95后男子杀妻抛尸案被害人母亲张女士处获悉,当天上午,该案一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王东龙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女士介绍,家里人听到这个消息后都说,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满意的结果,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她提到,对于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既期待又害怕,非常紧张,前一晚几乎没睡。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南昌杀妻抛尸案”一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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