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币缩写是什么?
港币的英文缩写是HKD(Hong Kong Dollar);标志为HK$。
港元的纸币绝大部分是在香港金融管理局监管下由三家发钞银行发行的。三家发钞行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和中国银行,另有新款紫色十元钞票,由香港金融管理局自行发行。硬币则由金融管理局负责发行。
自1983年起,香港建立了港元发行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发钞银行在发行任何数量的港币时,必须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兑换汇率向金管局交出美元,记入外汇基金账目,领取了负债证明书后才可印钞。这样,外汇基金所持的美元就为港元纸币的稳定提供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所有钞票的式样都有版权。所以,任何人在未有得到版权持有人的许可前,都不能任意复制钞票的式样。在香港多年来有几家机构因为未得钞票版权持有银行的批准而在广告上运用,结果被判支付巨额罚款。
虽然港元只在香港有法定地位,但在中国内地和澳门特区的很多地方也接受港元。而且,在澳门的赌场,港元是澳门元以外唯一接受的货币。
其他:
香港最初的纸币是在1845年由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在1935年政府通过货币条例以前,很多银行都有发行纸币,但这些纸币主要作商业上的交易。
政府只接受部分特许银行的纸币为合法通货。1935年以后,政府授权汇丰银行、有利银行(其后被汇丰银行并购)及印度新金山中国汇理银行(其后辗转易名为渣打银行)发行五元以上的港元纸币。而面额一元及以下的港元纸币则由香港政府发行。
香港政府在1975年发行五元硬币后,五元纸币停止发行。1990年代政府发行十元硬币,银行之后亦停止发行十元纸币。
后来,中国银行亦成为香港其中一间发钞银行。2002年,政府再度由金融管理局发行十元纸币。
政府在1995年前曾发行一分的纸币,其目的为方便找赎及用作缴付公共服务账单的仙额。这些纸币在1995年10月1日之后不再被接受为合法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