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四川公务员定向招录,哪些人没有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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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四川金标尺教育为您作答!2021年上半年四川公务员定向招录报名和笔试时间已过。
根据公告有以下情形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根据公告有以下情形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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