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等待期内查出疾病需要告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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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检查出异常或疾病,不需要进行补充告知,因为在投保的那一刻已经进行了健康告知的,保险是以当时的身体条件状态承保的,至于等待期内查出的疾病对理赔有没有影响,需要具体看合同条款,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设置保险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举个例子,观察期是2019年11月15号到2020年1月15号,在此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从2020年1月16号开始,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么可以正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如果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一般的做法都是退还所交保费,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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