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分别如下:(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分别如下:(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是怎样规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分别如下:(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是怎样规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总天数为11天。法定节假日11个,具体如下:(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天);(6)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节当天);(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者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按上述原则分别按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51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