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品质量监督条例(97修正)

北大法宝
2022-06-03 · 百度认证:北京北大英华科技官方账号
北大法宝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品质量监督,维护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我省境内商品的质量监督,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条例。
  药品质量检验,食品卫生检验及检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计量器具检定,船舶规范检验,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商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检查商品质量,组织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商品质量进行检验,受理商品质量问题投诉,查处商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商品稽查机构,稽查商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商品质量的监督工作。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揭发商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协会和用户委员会应当维护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对商品质量进行监督。
  对损害消费者和用户利益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通报批评,新闻单位可以利用宣传媒介进行公开揭露。第二章 商品质量责任第六条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
  经营者采购商品,必须履行质量索证手续,严格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属于生产、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商品经营者依法向有关责任者追索。第七条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并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按照规定标明规格、等级、主要质量指标、标准编号、生产批号,附有与商品质量特性相符的说明书;
  (三)分等分级的商品,在商品或者包装上应有分等分级标记;
  (四)限期使用的商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易造成损坏的商品和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有中文警示说明;
  (六)剧毒、易燃、易爆、易碎、怕压、需防潮、不准倒置的商品,在包装上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和储运注意事项;
  (七)凡有包装的商品,其标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八)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商品,应当有许可证的标记、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九)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有注册商标标记。第八条 商品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者规定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在该商品或者包装上标出显著的“处理品”字样,不得作合格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禁止销售。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商品:
  (一)超过保存期限或者失效变质的;
  (二)所标明的指标、生产日期与实际不符的;
  (三)冒用厂名、商标、优质标志、认证标志或者伪造许可证标志的;
  (四)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者以旧充新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
  (六)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第十条 禁止伪造或者涂改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鉴定书、获奖证书和质量检测报告等商品质量证明文件。第十一条 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或者对工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商品,实行售前质量报检制度。报检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报检商品目录由省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第十二条 经营销售商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用户约定,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因商品质量给消费者、用户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应当负责赔偿。第十三条 广告经营者刊播、设置、张贴虚假广告,使消费者和用户蒙受经济损失的,依照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第三章 商品质量监督第十四条 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商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时,可以询问违法活动的行为人、嫌疑人和证人,调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活动,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发票、帐册、凭证、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查封或者扣押假冒伪劣商品。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检验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负责商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九州鹏跃
2024-09-26 广告
服务热线:400-885-3078北京九州鹏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集自主研发、组装生产、定制集成、服务运维于一体的新型科技公司。产品包括粉尘检测设备、本安/矿用防爆测尘设备、烟尘检测设备、CEMS系统、气溶胶发生器等,形成了...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九州鹏跃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