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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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的伤害如果不是简单的临时性劳作,存在较长时间的劳动管理的话,是可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关系的条件的,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由认定机构判断存在劳动关系事实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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