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丧葬费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然各地不同,但所需材料大同小异。
法律依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乡居民户籍,且已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以享受丧葬费补贴。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符合领取丧葬费补贴条件的,其家属或直系亲属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6个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丧葬费补贴。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符合领取丧葬费补贴条件的,其家属或直系亲属应在参保人员死亡60日内,持参保人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到其户籍所在乡镇、街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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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办人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2、参保缴费期间死亡若在此期间去世,按照去世时的在职死亡政策规定来办理。
3、需要材料: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