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还可能再改回现役吗
2022-01-28
先来说一下背景,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大势所趋。
在机构改革方案前,承担具体应急管理工作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公安、民政、林业、地震、气象等部(委、办、局),应急管理的力量分散一直备受争议。
《中国 应急救援 》杂志今年刊发的一篇文章中(《我国应急管理职能整合后的救援队伍建设》)提到,“在参与处置特大突发事件时,因部门之间交流合作的机会少,参战救援队伍的隶属、组成,救援人员的综合素质各不相同,加之平时很少进行针对性训练,在实际救援过程中,容易出现工作被动、人员忙乱、定位欠准确,职责不明晰等现象。”
上述文章还介绍:
武警消防部队约18万余人,在各省、市、县都有相对应的消防总队、支队、中队,主要担负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双重职能,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还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 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
武警森林部队约2万余人,共计11个总队(含一个旅级机动支队和直升机支队),分散在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福建、云南、四川等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林区。主要承担森林防火灭火 和林政执勤、野生动植物保护任务,同时承担地震救援、抗旱救灾、防洪抢险等任务。
部署
虽然是大势所趋,但究竟要怎么落地一直备受关注。
在外界看来,退出现役转为行政编制,对于消防官兵而言,不仅是脱去军装,更意味着现役军人的身份、职位职级、工资待遇、管理机制、社会荣誉感等将全部改变。
昨天的框架方案从 “ 职务职级序列设置 ”“ 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 ”“ 职业保障 ” 三个大的方面给出了高层的部署要求。
根据官方的通稿,有一些重点值 得一提:
建立健全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经过3年的试行磨合,形成一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比较成熟定型的政策制度。
省、市、县级分别设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
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
根据需要,组建承担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机动力量。
建立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分为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 消防员 3类进行管理。
制定消防救援衔条例,实行衔级和职级合并设置。
实行专门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办法,保持消防救援人员相对年轻和流动顺畅。
设置专门的“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队徽、队训、队服。
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以政治上的特殊关怀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保持转制后消防救援人员现有待遇水平
研发消防救援新战法新技术新装备
组建专门的消防救援学院
一个月征求到意见逾1.3万
框架方案中的一些部署已经展开。
8月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曾受国务院委托,作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的说明。
草案明确要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有利于做好与部队原有职务衔级的有序对接,确保队伍平稳过渡”,黄明说。
稳妥也是这次《框架方案》要求的内容——要“坚持稳妥有序推进,有序做好消防救援队伍新旧体制衔接工作,保持队伍整体稳定”。
9月5日至10月4日,该草案曾在社会上征求意见,据中国人大网方面的数据,一个月内共征求了13938条意见。
根据高层部署,要设置专门的“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队徽、队训、队服,但过渡期怎么办?
上周应急管理部下发了一则公告,公告明确:
“自2018年10月10日零时起,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式服装配发前,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和警种学院人员停止使用武警部队制式服装和标识服饰,统一穿着无武警标识的作训服,并在作训服左兜盖上方佩带消防救援队伍身份标识牌。”
也是在上周,10月9日10时,公安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这意味着武警消防部队53年的现役成为历史。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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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2日 · 解放军新闻传播中心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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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跨军地改革”,方案原文如下:
着眼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五十五)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五十六)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
(五十七)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公安警卫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警卫部队转到地方后,警卫局(处)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的体制不变,承担规定的警卫任务,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五十八)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相关职能全部划归武警部队。
(五十九)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按照先移交、后整编的方式,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官兵集体转业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
武警黄金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并入自然资源部,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任务和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任务,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原有的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
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承担森林灭火等应急救援任务,发挥国家应急救援专业队作用。
武警水电部队转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后,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