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报停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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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报停须携带供热用热证、房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理人须携带房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到供热管理处办理停热申请手续。报停的用热户必须整年报停,在报停期间须缴纳20%的热能损耗费。
想要恢复供暖的用户只需到所属供热收费大厅办理当年的供热缴费手续即可。另需注意的是,要求停热的用户,必须是分户控制供暖系统,并且供、回水阀门设在走廊,方可申请办理停热。用户报停时,自家系统与主管道必须是断开状态,由供热稽查部门派专职人员进行验收,稽查部门在停热协议上签字后,用户到收费大厅办理手续。
注意事项
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年度。往年已办报停、再需要继续报停的,要重新办理报停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报停手续的,按用暖处理。
因住户原因(如装修)无法拆除、封堵用热设施的,不予办理报停。报停期间,如发生冻裂、泄漏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停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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