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的作用
法律分析: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负有重要德职能,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一方面,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引导人民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4)加强社会建设。政府要加快健全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5)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政府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