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暖气不热打什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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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暖气不热,可以投诉物业或供暖公司,或是查看供暖合同,和签订合同的单位就是要投诉的单位。若是公共范围的暖气不热,可以先找物业,要是物业不理,就直接向供暖公司投诉;若是自家的暖气不热,可以打电话向负责本地区供暖的锅炉房或是换热站投诉;要是供暖公司也没法搞定,那么就直接到当地政府供热管理办公室投诉。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
1、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2、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
3、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
4、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
5、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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