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观评价NBA球星德里克·罗斯?
我认为最有魅力的NBA球员——人类体育史上少有的高水平运动员的人生兴衰,饱受伤病和挫折,却以倔强的精神写出永不灰心的诗篇。
德里克·罗斯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尽管他英俊的长发充满了岁月的魅力。他不是诗人,也不是艺术家,虽然你看过他略带忧郁清澈的眼神后,会有一种像潜入海洋的深蓝体验;他不是金字塔顶端最成功的人之一。他精通操作和疏浚。相反,他似乎并没有刻意追求这些骨子里的东西。他是NBA最年轻的常规赛MVP,是土生土长的芝加哥人,是继曼联中锋之后乔丹时代唯一的旗帜人物,却从未带着公牛夺得过奥布莱恩杯甚至打进过总决赛。拥有魅力的传奇人物,现实中往往有着各式各样的反差,罗斯也不例外。
即便是作为NBA篮球运动员,德里克·罗斯的自身的球技水平在同类别的选手中也不算顶尖:他没有库里和利拉德·辕门的远射指导射戟刺穿杨;没有艾弗森和欧文华丽的运球。没有一个国王跟詹姆斯一起统率三大武装,运筹帷幄就是霸气;没有科比和阿里纳斯那种冷血的杀气去摧毁一切。他曾经拥有的是控卫的身体天赋,这在NBA是前所未有的,但随着五大运营逐渐消失,他以前的同学威斯布鲁克取代了这个位置。
在短暂的名利盛世中,他其实是通过在空中盘旋、正反手杠杆上篮、纵身一跃、单臂高抛、快攻中的极速和变向等方式走向武林的。他有很好的大局感,有时候他很“无私”,但很少体现在助攻数据上。他是联盟新人中第一个权衡投篮、突破、传球比例的大师级人物。他从不喜欢投三分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