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
展开全部
以下土地被征收要经国务院批准:
(一)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一)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
(二)征收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征收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24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