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答:icp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包括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其中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电信条例》第十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