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法律分析:
费用一般为50到300元,财产超过20万的,按照0.5%缴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起草起诉状;
2、准备其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其开庭传票;
7、法院开庭;
8、法院依请求做出判决且宣读其判决书。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