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工资。取得劳动报酬即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主要义务。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随意扣减、拖欠。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要求其介入,还可以提起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