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暂住证怎么办理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近期免冠彩色相片和以下十类材料之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凭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对出租房屋已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凭租赁合同、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2、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凭本人房屋产权证明办理。
3、居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凭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出具的住宿证明和房主房屋产权证明办理。
5、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凭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办理。
6、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私人用工单位等招收的,凭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办理。
7、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凭用人单位证明或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办理。
8、从事第二、三产业和灵活就业的,凭当地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办理。
9、连续就读的,凭学生证或者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办理。
10、其他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情形,凭相关居住地就业、住址证明材料办理。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1.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河北省居住证办理/石家庄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河北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