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姐姐可以做监护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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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如果有父母在,又有生活能力,姐姐不可做弟弟的监护人,父母不在或生活不能自理,其他亲属若愿意,可以做孩子的监护人。另外,如果弟弟一直跟着姐姐并由姐姐照顾,姐姐自然就是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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