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对象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八条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是现有核心骨干员工: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是公司非常重要的人力资本,他们是公司价值创造的主力军,因此要将他们的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同步,使他们能够分享企业利益的增长,从而让他们更加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
二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曾经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企业发展过程中曾经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能曾经是公司的高管和核心骨干员工,手里掌握着公司的资源,因此即使基于利益的考虑,公司也应当考虑将这些员工作为激励对象。
三是未来人才:股权激励既要考虑到员工的历史贡献,但更多的是以过去为基础,着眼于未来能够给公司带来的价值。我们从来不鼓励员工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只有那些未来价值极高、极具商业潜力、能够给公司带来竞争力的员工才值得花大力气去激励。对于这种员工的股权激励,也可以说是公司对员工的投资。
实行股权激励一般会采取实股、期权、虚拟股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