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的是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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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前如果是父母全款出资买的房,房产证写的是儿子名字,那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即男方个人婚前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婚前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没有这套房子的拥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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