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那段经历要写在简历上吗?不写的话,又如何说清呢?
去年年底结束了上一份工作,今年大半年里试用了两家单位,一家试用期做了两个月,工作时间太长、地点太远,放弃了。另一家单位,试用了过三个月,但对方意见不明了一直糊在那用廉价劳...
去年年底结束了上一份工作,今年大半年里试用了两家单位,一家试用期做了两个月,工作时间太长、地点太远,放弃了。另一家单位,试用了过三个月,但对方意见不明了一直糊在那用廉价劳动力,最后一气之下走了。所以一拖拖了大半年,没有稳定的工作。这样的话,在我的简历上必然有几个月的留白.如果照实写的话,招聘的人肯定会问的很多,又会觉的我不稳定.不写的话,如何用其他说法弥补这段留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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