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账户期末如有借方余额,表示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对吗?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该账户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在途物资”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以及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扩展资料
财务流程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在途物资”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