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年能考2次公务员,分别是国家公务员考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近几年采取的是分级分类考试,根据用人单位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类:1、黑龙江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考试。2、黑龙江省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
国考全称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试,一般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省公务员考试是由各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
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外,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考生参加任一公务员考试,成功考上以后均称为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