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是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如下:
发展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特点,调整评估指标,增强基本要求对新建本科院校的针对性,体现分类指导。
导向性原则。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发展思路,在指标体系设计上注重两点:
第一,体现高校教学工作的共同规律,使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成为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参考书”;第二,在办学定位上强调面向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并贯彻到人才培养整个过程中。
可操作原则。指标体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观测点及基本要求力求明确,方便评判,方便专家现场考察。
扩展资料: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方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坚持“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基本权益,具体反映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入。
在我国,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有五种基本形式:一是学校自我评估;二是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三是分类的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四是专业认证及评估;五是国际评估。
合格评估是国家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新建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的一种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形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并在通过合格评估后,进入审核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