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对方谅解书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 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 、予以 逮捕 。 对违反 取保候审规定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00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