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要怎样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提前还款需要一次性还清,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的10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如当月10之后申请将申请下月提前还款,利息计下月20日。
每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存入个人支付宝关联账户中进行还款,如资金不足,将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扩展资料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您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参考资料:
办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如果在大学毕业后升学,继续攻读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话,那可以进行续贷,然后在校期间暂时无需还款,等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攻读完毕,顺利毕业后,再在当年的12月20日开始还款就行了。
二、具体分析
而之后每年的还款日都是12月20日,需要在15号前还钱进助学贷款专属支付宝账户当中,到了20号系统就会自动扣款(最后一年是9月20日)。
需要注意,因为读了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缘故,所以毕业后的还贷期限是有相应缩短的。
当然,如果自己有稳定收入了,无需再贷款支付学业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借款学生也可以放弃续贷,直接进行还款。
而因为助学贷款有五年还本宽限期,所以头五年只用还利息就行,无需还本金,等五年之后再开始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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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大学贷款毕业后什么时候还无息?
读大学时申请助学贷款,是等到毕业再还的。
而毕业之后还款是有一段时间的还本宽限期的,在还本宽限期的时候还款就只要交本金即可,无需交利息。
至于还本宽限期的具体期限,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在2020年7月颁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里有提到,将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到了5年。
也就是说,学生在毕业后,五年内还款是不需要交利息的,只还本金就行了;等到毕业五年后,再按年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至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则由财政全额贴息。
而关于助学贷款的利率,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同期同档次的LPR报价减30个基点数(一个基点等于0.01%)来执行的。
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则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