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中记账和复核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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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记账和复核的人不可以是同一个,因为会计法和内部控制准则中明确要求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会计记账和审核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这样才能避免舞弊和错误。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同时录入凭证后可以审核后再打印,也可以打印出来在审核,没有具体的要求。先审核后打印是为了节省纸张,这样可以介绍浪费。
扩展资料: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其他会计人员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时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包括二级或明细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中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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