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的原理?
溢价发行亦称增价发行,证券的一种发行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证券时,以高于证券票面金额的价格出售证券,到期按票面金额偿还。采用溢价发行的证券,收益率通常较高,使投资者有利可图。投资者实获利息,是票面利息扣除偿还差额(发行价格与偿还价格之差)之后的差额。
折价发行又称“低价发行”,“高价发行”或“溢价发行”的对称,发行债券时,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到期还本时依照票面金额偿还的发行方法。正常情况下,低价发行可以提高债券的吸引力,扩大债券的发行数量,加快发行速度,有利于发行者在短期里筹集较多的资金。
当然,它仍然受到发行者和代理机构的信誉及债券利率高低的影响,低价发行时,发行价格低于票面金额,其差额部分实际上便增大了发行成本,倘若不同时降低利率以作为折价发行所造成的发行收入的减少的补偿,则低价发行与提高债券利率的效果相同,势必增加发行者的负担。
但低价发行,虽能暂时吸引相当数量的投资者的认购,但过低的发行价格,往往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利和前景不乐观,这不仅会导致流通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跌落,损害原有股东的利益,而且对发行公司以后的发行与经营不利,所以低价发行也存在一定的不利之处。
扩展资料
1、溢价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投资者和发行人乃至承销商都有直接关系。发行价高,对发行人来说,可以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降低筹资成本。但是,对投资者来说,发行价太高,则意味着投资成本增大,有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购买热情。
对承销商来说,发行价格过高,增大了承销商的发行风险和发行工作量。因此,证券法规定发行价格确定的原则是由发行人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没有规定具体界限,至于溢价到什么程度,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在争取发行成功的基础上,确定一个适当的价格。
同时,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规定股票溢价发行要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发行价格予以核准,防止溢价发行畸高影响到股票发行以及上市的正常秩序。这个规定在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况下,还是必要的。
溢价发行是债券发行的一种价格选择。优点是它不仅让发行者获得按票面金额计算的资金,而且给发行者带来额外的溢价收入,甚至使发行收入大于到期按面值偿还的本金支出,增加了发行收入,为发行者提供了在不增加债券发行数量的条件下获取更多资金的途径。
但是,它要求发行者信用较高,同时,溢价发行债券利率较高,发行者到期偿还时将支付较高的利息。
溢价发行在股票发行中更为常见。许多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不准发行低于面值的股票,这样,股票只能采取溢价发行或平价发行。西方流行的时价发行是最典型的溢价发行。所谓时价发行,就是以已发行股票的市场价格作为新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公开方式向公众出售新发行的股票。
时价是指以每天变动的股票价格为基准来确定的发行价格。这个价格的最终确定,还须考虑公司信誉和发行的数量等因素。时价发行的溢价部分属于股东。时价发行对筹措资金十分有利,能减轻公司的股息负担,并能取得成本较低的资金。但是,为了维护股东利益,时价发行一般都附有十分严格的条件。
缺点
高溢价可以使企业以极小的代价获得巨额资金,致使企业为了上市不惜搞过度包装,弄虚作假。高溢价使股票的价格与公司业绩严重脱离,导致我国股市市盈率过高,泡沫过大。高溢价发行股票使投资成本过高,投资回报过低,导致投资者只重视博取差价,不重视分红,使股市变成一个投机取巧的市。
高溢价造成社会流通股与国有股的同股不同价,而且价差过大是国有股减持的最主要障碍。高溢价使A股与B股、H股投资成本差别过大,导致了严重的利益侵占问题。
2、折价发行
一般而言,债券折价发行的原因有下面几个:
①发行者信用低或是新发行债券者,为保证债券顺利推销而采用折价发行;
②债券发行数量很大,为了鼓励投资者认购,用减价的方式给予额外收益补贴;
③由于市场利息率上升,而债券利息率已定,为了保证发行,只能降低发行价格。折价发行时,由于债券的发行价格低于票面价值,使投资者的收益率大于债券票面利率,因此折价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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