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低社保基数
在2022年7月20日,天津公布了202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同时也确定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本市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缴费基数上限为2243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400元。其中,2022年的工伤保险、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和防暑降温费等福利待遇,都是以7478元计算的,而实施时间是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的。
对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时,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的标准分别为22432元和4400元,而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时也是在这个区间进行选择,不过相对来说,灵活就业人员还有3项倾斜可以享受。
天津其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2)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4400元。
(3)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4)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5)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7478元。
(6)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社保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为失去劳动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因健康原因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和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用)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收入和损失补偿,这是再分配制度,其目标是保证物质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