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考研科目
院校专业:
基本学制:四年 | 招生对象: | 学历:中专 | 专业代码:020301K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 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 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科和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系统掌握金融 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金融工作实践能力,掌握金融学科学研究的 方法。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能够较好地运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 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情,熟悉国家有关经济和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金融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国际金融活动的 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具有能初步从事金融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 合素质。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含微观经济、宏观经济)、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律概论、 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学、管理学原理、国际经济学、金融学、金融中介学、金融市场学、投资学、保 险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金融工程学、中央银行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课程(含基本统计分析软件应用、实务模拟等)、社会实践(含社 会调查、实习等)、科研和论文写作(含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科研实践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职业能力要求
职业能力要求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税收学》、《公司金融学》、《囯际金融学》、《金融会计学》、《金融计量学》、《证券经济学》、《金融建模》、《金融衍生产品》、《模拟银行业务》、《银行会计学》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CFA、投资、国际金融、国际银行、金融理财、金融统计、证券投资、证券与期货、商业银行金融、保险理论与运营。
专业(技能)方向
专业(技能)方向
基金类企业:基金评估、基金管理、风险控制; 证券类企业:投资评估、证券投资; 信托类企业:资产管理; 保险类企业:保险销售; 银行:柜台办公、借贷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
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
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各类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证券部、高校或研究所等各类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行业工作或教学科研等。
对应职业(岗位)
对应职业(岗位)
其他信息:
金融硕士的初试科目是
1、101政治
2、204英语二
3、303-数学三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基础,逻辑推理,写作)
4、431-金融学综合。431金融学综合包括金融学、公司财务两部分。满分150分,其中,金融学部分为90分,公司财务部分为60分,全国统一大纲,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命题。
扩展资料:
金融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金融硕士-考试科目
以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为例,需要考以下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综合能力联考(满分150分)
科目四: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
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要求,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扩展资料: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2020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