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完孩子后不想跟丈夫过了怎么办?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现实生活中,男性虽然具有生育权,可想要实现生育权就必须是建立在女性生育权的基础上。如果妻子怀孕后突然不想要这个孩子,作为丈夫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来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权。
当然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男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女方终止妊娠六个月后提出离婚诉求。如果法院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准许双方离婚。
生育权的保障,体现在多方面,比如上文所说,女子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后,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这就是法律保障生育权的体现。
除此之外,法律对生育权的保障,也体现在终止妊娠后的索赔规定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二十三条解释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思很简单,女性拥有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即便女性已经怀孕,她们也有打胎流产的权利。就算妻子选择了流产,丈夫也不得因此要求妻子对其进行赔偿,这就是法律保障男女双方生育权的体现。
结语
不难发现,虽然法律同时保障了男女双方的生育权,但女性在这方面依旧有一定的主动性。当然这也是必然的事,毕竟女性是生孩子的主体,法律保障双方生育权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女性其他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情况,男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必须要在女方终止妊娠六个月后提出离婚诉求。如果法院确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一般都会准许双方离婚。
生育权的保障,体现在多方面,比如上文所说,女子在终止妊娠六个月后,丈夫不得提出离婚,这就是法律保障生育权的体现。
除此之外,法律对生育权的保障,也体现在终止妊娠后的索赔规定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第二十三条解释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思很简单,女性拥有选择是否生育的权利,即便女性已经怀孕,她们也有打胎流产的权利。就算妻子选择了流产,丈夫也不得因此要求妻子对其进行赔偿,这就是法律保障男女双方生育权的体现。
结语
不难发现,虽然法律同时保障了男女双方的生育权,但女性在这方面依旧有一定的主动性。当然这也是必然的事,毕竟女性是生孩子的主体,法律保障双方生育权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女性其他合法权益。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