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一下电影《阿甘正传》的故事梗概?
影片《阿甘正传》中主人公全名福尔斯.甘,这是一个取自英雄先烈的名字。
1、他出生于美国二战后阿拉巴马州的绿茵镇上,在这里,妈妈靠祖上遗留的房产维持生计,小时候的阿甘因身体原因须靠脚撑支撑走路,而且智商只有75(正常值80),被周围人称为“傻瓜”,但他妈妈却告诉他:“你和其他人是一样的,只有做傻事的人,才是傻瓜”。
妈妈总是有办法保护他,总能够给他信心和希望,让他相信她所说的的话:“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哪种”。
2、小阿甘第一次坐校车,别人都用异样歧视的眼光看他,没人让他坐在身边,只有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不嫌弃他,她看起来像一个美丽的天使,声音甜的让他记忆终生。
珍妮成了阿甘一辈子唯一的朋友,她教他遇到危险就跑。阿甘在一次受到别人欺负时,在艰难的奔跑时跑掉了脚撑,这时的阿甘跑的快的如同风一样。
这样,跑成了他的快乐并成就了他,因跑的快,被橄榄球教练发现,进了球队,成了橄榄球队明星,得到总统的接见。
3、大学毕业后的阿甘,到军队参军,在列车上认识了布巴__日后最好的朋友,布巴出身于捕虾家庭,梦想是做捕虾船船长,在越南的战役中,布巴失去了生命,阿甘信守诺言,在退伍后,用广告代言费买了捕虾船,圆了好友布巴生前梦想,战役中失去双腿的丹中尉与阿甘合作,当了捕虾船的大副。
但他们捕虾成果很不理想,在一场风暴过后,多数船只受到重创,只剩下他们的捕虾船,这样捕虾就很容易了,他们因此发了财,阿甘依然按照以前和布巴的约定,将捕虾所得分给布巴的妈妈,使她过上了好日子。
4、从上中学与珍妮分开,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因珍妮总在追寻自己当歌手的梦想,阿甘在心里一直放不下珍妮,他每时每刻思念着她。
终于在一天下午,当阿甘在收割草坪时,珍妮回来了,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难忘的时光,后来珍妮悄然离去,阿甘穿着珍妮送他的跑鞋,跑遍了全美国,成了跑步明星。
5、最终珍妮与阿甘结婚,并带来了他们的儿子小福尔斯,一家人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不幸的是珍妮因感染了某种病毒,不久离世,阿甘像儿时妈妈送自己上学一样,把儿子送上校车,目送校车离去。
6、影片的片头和片尾,那一片纯白的在天空中飞舞飘来飘去的羽毛,成为影片的亮点,它就像阿甘那颗纯洁的心灵,一尘不染,无论珍妮做过多少对不起他的事,他都不在意,唯有把她的好深深记在心里,把对她的爱藏在心里。
洁白无暇的翩翩飞舞的羽毛又像人们多舛的命运起伏不定,但总有一天它会停靠在某个避风港安稳下来。它又像阿甘与珍妮之间那纯洁的友情、爱情,不被外界环境渲染,它飘来飘去如同幸福总有一天会飘落在你我的身旁。
扩展资料:
基本信息
《阿甘正传》是由罗伯特·泽米吉斯执导的电影,由汤姆·汉克斯、罗宾·怀特等人主演,于1994年7月6日在美国上映,该部影片上映后曾掀起狂潮,入围了奥斯卡金像奖十三项提名,并最终夺得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剪辑等在内的六项大奖。
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格卢姆于1986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描绘了先天智障的小镇男孩福瑞斯特·甘自强不息,最终“傻人有傻福”地得到上天眷顾,在多个领域创造奇迹的励志故事。
2014年9月5日,在该片上映20周年之际,《阿甘正传》IMAX版本开始在全美上映。
参考资料
《阿甘正传》通过对一个智商为75的智障者生活的描述反映了美国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以独特的角度对美国几十年来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事件做了展现。它使美国人重新审视国家和个人的过去,重新反省美国人的本质。
《阿甘正传》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英语学习者练习口语时最有利用价值的电影。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的反智情绪高涨,美国媒体称之为“反智电影”。《阿甘正传》就是这一时期反智电影的代表作,此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的同名讽刺喜剧小说。
扩展资料
角色介绍:
阿甘:
一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从要靠金属支架走路到飞奔如风成为大学橄榄球明星,从籍籍无名成为街知巷闻的越战英雄、乒乓球外交大使,甚至是拥有十几条渔船的公司股东。
珍妮·库伦
阿甘上学时的好朋友,在阿甘被别的同学欺负时总是护着阿甘,和阿甘青梅竹马,并一起长大,因从小生长在单身父亲暴虐的阴影下长大后自甘堕落,和嬉皮士毒品接触,但她内心深处一直深爱着阿甘,虽最终回归到阿甘身边,但还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邓·泰勒
出自于一个军人世家,一直想在战场上立功载入史册,越战后被截取双腿的他嫉妒阿甘的勋章,心理失衡而沉溺酒色,开始蓄发留胡子。阴差阳错之下,和阿甘共同创业,最后也成为了百万富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阿甘正传
我不太会概括
下面的网址
自己看一下吧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5829.html?wtp=tt
(本片改编自同名小说《阿甘正传》作者温斯顿·格卢姆)
天空中,一根羽毛随风飘舞,飘过树梢,飞向青天……最后,它落在福雷斯特·甘的脚下,阿甘坐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长椅上,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自己一生的故事——
阿甘于二战结束后不久出生在美国南方亚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他先天弱智,智商只有75,然而他的妈妈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性,她要让儿子和其他正常人一样生活,她常常鼓励阿甘“傻人有傻福”,要他自强不息。而上帝也并没有遗弃阿甘,他不仅赐予阿甘一双疾步如飞的“飞毛腿”,还赐给了他一个单纯正直、不存半点邪念的头脑。在学校里,阿甘与金发女孩珍妮相遇,从此,在妈妈和珍妮的爱护下,阿甘开始了他一生不停的奔跑。
在中学时,阿甘为了躲避同学的追打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在大学里,他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在一名新兵的鼓动下,阿甘应征参加了越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所在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了珍妮的嘱咐,撒腿就跑,他的飞毛腿救了他一命。在越战中,阿甘交了两个好朋友:热衷捕虾的巴布和令人敬畏的邓·泰勒上尉。
战争结束后,阿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遇见了珍妮,而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作为乒乓外交的使者,阿甘还到中国参加过乒乓球比赛,并为中美建交立了功。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阿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他教“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里学跳舞;帮约翰·列农创作歌曲;在风起云涌的民权运动中,他瓦解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大规模种族冲突;他甚至在无意中迫使潜入水门大厦的窃贼落入法网,最终导致尼克松总统的垮台。
因为“傻人有傻福”,阿甘还阴差阳错地发了大财,成了亿万富翁。而阿甘不愿为名利所累,他做了一名园丁。阿甘时常思念珍妮,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3年以后,阿甘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同珍妮和儿子一起回到了家乡,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到了上学的年龄。一天,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这时,从儿子的书中落下了一根羽毛,一阵风吹来,它又开始迎风飘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