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协警?
协警的制服和警察的一样?
如果不一样,有什么区别? 展开
协警顾名思义就是协助警察工作的辅助人员,“ 协警”,其实是一项地方警务工作制度安排,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协警”属于一个警种,我公安民警的身份只有二种:一种是公务员,即正式民警;一种是聘用制人员,即合同制民警。
“协警”不属于其中之一,“协警”的定位属于“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的工资支出由财政补助,但“协警”不是一级政府授权队伍,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都没有授权他们工作。
工作时间基本上都能保证是每周40小时左右。干的活当然都是警察们不愿意干的,譬如站在街头维持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秩序、站在机关门口充当保安、在街头巡逻(一般都是一个警察带一队协警)等等。
每个地方的待遇都不一样,需要具体咨询当地机关单位。一般都会给缴三金的。
扩展资料:
协警职务: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参考资料:
协警,或称辅警,是辅助警察或警务辅助力量的简称。
协警是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有效缓解了一些地方在编警力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违法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协警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外来人口信息主要由警务辅助人员采集。
二是治安巡逻工作: 从事路面巡防的治安辅助人员占警务辅助人员总数的60%以上,他们也是公安机关路面巡防的主力。
三是协助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如交通协管员。
四是从事机关行政管理等非涉密性工作:包括情报信息研判、接警、档案管理、后勤保障、技术辅助等工作。
扩展资料:
协警队伍面临的主问题
一,权益没保障:目前协警队伍的人员组成、教育培训、职责功能、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国家标准,对如何具体地保障协警的各项权益也没有统一的相关规定。
二,地位尴尬:辅警实际上是比较容易受侵害的群体,一方面是因为辅警承担大量一线巡逻任务,危险性大。另一方面,群众若与警察发生矛盾,一般情况下是不敢找民警麻烦而会找辅警出气。
三,待遇低:日常警务活动中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着大量的工作,大部分一线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量不亚于民警。但是警务辅助人员保障经费却一直偏低。
现在协警支持系统的缺失还表现在对协警群体激励机制的缺乏。各地派出所和交通队的激励方式也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只是根据协警的工作业绩进行精神方面的鼓励,年底的评优也只是极少数协警能享受到的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透视协警群体:工作辛苦、收入低、执法尴尬
协警顾名思义就是协助警察工作的辅助人员。
“ 协警”,其实是一项地方警务工作制度安排,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协警”属于一个警种,我公安民警的身份只有二种:一种是公务员,即正式民警;一种是聘用制人员,即合同制民警。
“协警”不属于其中之一,“协警”的定位属于“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的工资支出由财政补助,但“协警”不是一级政府授权队伍,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都没有授权他们工作。
扩展资料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应该具备的条件:
1、当协警,各地交通协警要求条件不一样。有的要求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有的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一般年龄要求18-30岁,也有要求25岁以下的。大体要求是,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没有精神病史,没有传染病,慢性病等。
3、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没有正在服刑的,或者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是反国家罪的。身体裸露部位不能有大的疤痕,纹身。
4、身高没有要求,但考警察有体能测试,其中有纵跳摸高,男生需摸到265cm,女生一般230cm。
5、在业务上技能娴熟,熟悉各项警务工作,能打能吃苦,法律观念要强,经得起考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协警
2018-07-28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一、协警员在权限方面,他们不具有刑事司法和治安行政管理的职权,只是作为一种补充的角色协助国家警察履行各种职能。在职能上,他们主要工作从事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社区治安管理、公共场所治安巡逻以及在警察局值班或某些技术性的工作;在市区各主要岗点、交通路口协助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为市区道路畅通和市民平安出行提供了保障。
二、协警员在待遇上,按国家警察条令的总体性规定执行;在出路上,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辅助警察,按照不适合服兵役的规定处理。如果在工作期满后仍想继续从事国家警察工作,可以参加招募国家警察的考试。另一种形式的辅助警力是指不占国家警察编制的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
三、为充分发挥所有在编警察的作用,避免因一线职能部门的警察从事可由一般人员完成的事务性工作而无端浪费警力。法国国家警察机构利用合同雇员的方式,招募了近万名办公室雇员在各个机构中从事行政事务性工作。由于警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国家警察部门要求这些辅助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国家警察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日常的警务工作。因而,目前法国国家警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除部分属于正式编制外,也有从社会上聘用的。
四、协警员以下两方面作用:
1、缓解在编警力不足
犯罪态势与社会治安状况决定警力的规模。经验证明,面对来势汹涌的犯罪浪潮时,警力资源就会显得捉襟见肘。为迅速扭转局面,有效提高对犯罪的预防与控制能力,西方国家在增加在编警力的同时,多采取大量增加辅助警力的办法,缓解一线警力不足,同时又使大量在编警察从简单、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从事更为专业化的警务活动,提高了警力资源的效能。
2、节约行政成本
在西方国家,衡量警察效益有一个重要理论,即"钱财衡量价值论"(value for money)。该理论认为:警察工作的投入成本与产出效益应成正比关系。该理论成为驱动警务工作改革的杠杆。西方国家著名的"警察私有化运动"正是这一理论的产物。 一般而言,在编警察都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地位及待遇受公法保护。在国外,正式在编警察的社会地位及待遇都很高,政府部门招募一名警察需要耗费较大的行政成本。而通过行政合同或私法合同的形式雇佣一名辅助警察,则成本相对低廉。英国的特别公安员甚至没有工资,警察部门为他们提供的只是象征性的 "服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