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懂劳动法的请帮帮我 10

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1993—2007)已15年,因为一些原因,当然不是工作上的原因,一直没能转正,是一名合同工。2007年12月30日机构改革时,单位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 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1993—2007)已15年,因为一些原因,当然不是工作上的原因,一直没能转正,是一名合同工。2007年12月30日机构改革时,单位与我解除了劳动关系,并答应我们很快会解决我们的经济补偿和遗留问题,近一年时间里,我们多次去找相关领导,都让我们等,何时是个头呢?我们下岗前交的社保金基本全由自己垫付,我们是2000年入的保,当时说单位上的房产卖了就退还我们,可房产还没有卖就机构改革了,我们能拿回属于自己那份吗?一改革,上级主管部门马上查封了单位的帐号,结果到现在我们2007年的社保金都还没有交。今天,单位才把社保卡发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去办理续保的问题,到社保局一问,2007年的社保已经要缴纳滞纳金了问到我们的经济补偿时,还在研究,等待批复。我们这种情况,适用于新劳动法吗,我们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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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一日游
2008-10-27 · TA获得超过24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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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事业单位编外人员,适用劳动法。由于你不懂法,在有效的时间内没有去维权,投诉已经过了一年时效期了,劳动仲裁可能不会授理了。
建议:赶快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过了时效不授理,你要提供证据(单位相关领导,都让我们等的书面证据)证明你是刚知道被侵权],
要求:补齐单位存档期间的保险和生活费、要求支付加班费及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如过时效等于自动放弃维权。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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