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本来招聘时说是包住的,来了之后却说工作满一年才不用交房租
公司本来在学校招聘时说是包住的,来了之后却说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辞职,前4个月要补交房租每个月700元,第5~7个月要补交房租每个月500元,当时已经把行李都搬来了,没办法,...
公司本来在学校招聘时说是包住的,来了之后却说如果工作不满一年辞职,前4个月要补交房租每个月700元,第5~7个月要补交房租每个月500元,当时已经把行李都搬来了,没办法,不过这些都没有写在劳动合同里,让我们另外签了一份宿舍管理条例之类的,这样是有法律效应的吗?公司这样算不算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啊?证据补充: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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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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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
不算虚假招聘信息。
不算虚假招聘信息。
追问
如果没有签在劳动合同里,且招聘时有承诺,以《宿舍管理条例》为由变更,不可以视为违约吗?我们有没有权要求按招聘时的承诺兑现?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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