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怎样的部署?...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怎样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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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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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的历史方位:
“三个进入”和“三个作为”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如今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方位?《决定》作出了“三个进入”的重要判断,即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三个进入”的概括,体现了中央对农村改革发展所处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
正是基于这一重要判断,《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作为”,即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三个作为”是今后指导“三农”工作总体思路的一个新概括新论述。对此,在过去的文献中都曾有过论述。这次把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并上升到“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表述,还是第一次。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
农村改革已走过30年,农村经营体制如何稳定完善?
《决定》在充分强调“毫不动摇”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
“毫不动摇”,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一个长久不变”,就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决定》的一大亮点。由过去的承包期30年不变,到今天的“永久不变”,政策指向十分明确,即强调承包地对农民的财产权、物权属性,给农民吃长效“定心丸”。
“两个转变”,就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是对今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一个方向性概括,也是一个新的重大政策表述。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建立“两个市场”,保障“两个权益”
《决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制度安排。概括起来,突出的亮点是建立“两个市场”和保障“两个权益”,同时提出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
《决定》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此基础上,《决定》首次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
“两个市场”,就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农村土地制度上,中央明确提出建立“两个市场”,发出了重要改革信息。改革的焦点之一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等政策手段适度“整合”被承包到户的土地,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两个权益”,就是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这一方面表明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民的财产权将得到更好保护;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市场要素属性也将被激活。
“两个市场”的建立将严格在政策指导下不断完善。如《决定》鲜明提出了“三个不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体现中央在农村土地改革上持极为审慎的态度。
新的量化目标:
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翻一番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是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中一个新的量化指标。
实现这一目标,按不变价计算,今后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近6%。从近些年来看,这个平均增速是积极稳妥的,实现这个目标也能鼓舞人心。
在农村教育上,《决定》首次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这是继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之后又一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
围绕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决定》提出了五个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其中首条就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另一个重大原则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个最”的描述:
突出加快城乡一体化的紧迫性
《决定》用“三个最”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要性和紧迫性作出精辟概括:“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决定》在加快城乡一体化方面亮点很多。一方面,强调推进户籍改革,首次明确提出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逐步实现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尽快制订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另一方面,强调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明确提出推进“省直管县”的体制改革,依法赋予经济实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三个进入”和“三个作为”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如今处于什么样的历史方位?《决定》作出了“三个进入”的重要判断,即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三个进入”的概括,体现了中央对农村改革发展所处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
正是基于这一重要判断,《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三个作为”,即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三个作为”是今后指导“三农”工作总体思路的一个新概括新论述。对此,在过去的文献中都曾有过论述。这次把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并上升到“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表述,还是第一次。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
农村改革已走过30年,农村经营体制如何稳定完善?
《决定》在充分强调“毫不动摇”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一个长久不变”与“两个转变”。
“毫不动摇”,就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一个长久不变”,就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决定》的一大亮点。由过去的承包期30年不变,到今天的“永久不变”,政策指向十分明确,即强调承包地对农民的财产权、物权属性,给农民吃长效“定心丸”。
“两个转变”,就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这是对今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的一个方向性概括,也是一个新的重大政策表述。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建立“两个市场”,保障“两个权益”
《决定》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完善的制度安排。概括起来,突出的亮点是建立“两个市场”和保障“两个权益”,同时提出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
《决定》非常明确地提出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在此基础上,《决定》首次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并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
“两个市场”,就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农村土地制度上,中央明确提出建立“两个市场”,发出了重要改革信息。改革的焦点之一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等政策手段适度“整合”被承包到户的土地,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两个权益”,就是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这一方面表明承包地、宅基地等农民的财产权将得到更好保护;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土地、宅基地的市场要素属性也将被激活。
“两个市场”的建立将严格在政策指导下不断完善。如《决定》鲜明提出了“三个不得”,即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体现中央在农村土地改革上持极为审慎的态度。
新的量化目标:
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翻一番
《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这是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中一个新的量化指标。
实现这一目标,按不变价计算,今后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近6%。从近些年来看,这个平均增速是积极稳妥的,实现这个目标也能鼓舞人心。
在农村教育上,《决定》首次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这是继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之后又一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
围绕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决定》提出了五个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其中首条就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另一个重大原则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个最”的描述:
突出加快城乡一体化的紧迫性
《决定》用“三个最”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要性和紧迫性作出精辟概括:“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决定》在加快城乡一体化方面亮点很多。一方面,强调推进户籍改革,首次明确提出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方面,逐步实现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尽快制订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另一方面,强调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明确提出推进“省直管县”的体制改革,依法赋予经济实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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