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猝死仅是死亡的一种形式,并不能证实死亡的直接原因,如果投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如果不能对因意外伤害死亡以及死亡与该意外伤害间的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就会因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被保险人系因意外伤害而死亡。
猝死是疾病死亡,属于寿险,一般保险的年金保险和重疾保险都包括寿险的身故责任,所以会获得赔付;另外,如果猝死的客户生前买过定期寿险和疾病死亡,也能获得赔付。
一、猝死只是一种死亡表现形式,而非死亡原因
1970年世界卫生组织以及1979年国际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将猝死定义为:“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可或者情况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死亡。特征有三:
①死亡急骤,
②死亡出人意料,
③自然死亡或者非暴力死亡。”
同时,公安部《猝死尸体检验》(GA/T170-1997)规定,“猝死是指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入意外的死亡”。猝死虽然主观上也是出人意料的意外死亡,但客观上死亡原因是因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而造成的死亡。
二、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
因此,只有被保险人死亡原因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构成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意外伤害事故。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同时也要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外来性”强调某种危险或事故来源于人体外部,用以区别以内生疾病为保险对象的健康保险;“突发性”强调伤害是一瞬间发生剧烈变化的事故引起的;“非本意”强调这种伤害后果不是被保险人希望的或追求的;“非疾病”强调伤害不是疾病引起的。而且,上述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扩展资料:
案情
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9月1日,杜某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四份,总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保险期限均为一年。
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2.3条保险责任第一款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第7.1条约定:“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013年6月3日8时许,被保险人杜某驾车行至五莲县潮河镇五征商务中心东侧时, 有路边修路人员发现杜某的车停在路边,杜某在车外边口吐白沫、脸发紫,遂报警。
后日照市人民医疗急症接诊登记表记载,杜某系猝死。杜某死亡后,杜某的亲属遂即向被告报案,被告以猝死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拒赔,遂诉至法院。
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猝死仅是死亡的一种形式,并不能证实死亡的直接原因,杜某投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原告对杜是否因意外伤害死亡以及死亡与该意外伤害间的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被保险人杜某系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故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已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如何认定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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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领域,意外险保障的“意外”指的是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一般情况下,除非明确列明有猝死保障,否则的话意外险是不保障猝死的。主要因为“猝死”在医学界被定义为疾病,指的是看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突然的出于意料的死亡。虽然看起来“意外”,但本质上却是疾病或功能障碍引起的,所以意外险若不单独列明的话,一般不保障猝死,不少的意外险条款,都明确地把猝死列入免赔责任。
虽然猝死并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畴,但普通市民依然可以投保其他的寿险产品来获得保障。鉴于猝死属疾病身故范畴,专家建议,两全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都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其中都包含了猝死的保障责任,投保这三个险种,如不幸发生猝死,受益人就可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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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死亡有两种:一种是意外死亡,另一种是疾病死亡。猝死是疾病死亡,属于寿险,一般保险的年金保险和重疾保险都包括寿险的身故责任,所以会获得赔付;另外,如果猝死的客户生前买过定期寿险和疾病死亡,也能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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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所能保障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
2013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草拟的 《一年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中,第四项明确“被保险人猝死”属于除外责任。“对于猝死到底赔不赔偿,公司主要认定的标准是,到底是意外还是疾病引起的,这个认定是由医院来做的。”,在业内,一般都认定“猝死”不属于意外险理赔范畴内。
扩展资料
包含猝死的险种
意外险不能保“猝死”,但能保“猝死”的险种还是比较多,寿险对于身故的赔偿范围就宽泛许多。无论是因意外事故死亡的,还是因长期疾病身故或突发猝死的,都可以通过寿险得到赔付。其次,附加定期寿险、含有疾病身故保险责任的附加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也有猝死的保障责任。
“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通常情况下寿险包含猝死保障。”保险专员表示。
以国寿祥泰定期寿险为例,每年交670元,总共交20年,如果被保险人在第十个保单年度遇到身故风险,可以获得14.5万元的身故保障金,并返还所交保费6700元。此外,还有兼具保障猝死风险和理财功能的分红型寿险产品,比如国寿安享一生两全保险,也对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保障,当然也包含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