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都有小孩,还能再要小孩么?

我离婚了,有一个男孩,现在又结婚了,女方有个孩子,判给男方,像我们这样现在还能再要孩子吗?... 我离婚了,有一个男孩,现在又结婚了,女方有个孩子,判给男方,像我们这样现在还能再要孩子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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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但这种情况按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是可以再生育的。列举几个省、市的规定: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2、《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五)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六)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5、《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一个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量合计为两个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前款所称子女,是指存活的亲生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计算子女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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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3 · 遇事找法 就上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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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孩子由您抚养的,且未满16周岁的,因为女方的孩子归男方抚养,那么您们是符合独生子女标准的,18届五中全会实施了全面二胎政策了,所以既然您们是独生子女,是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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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吉敏tb

2020-09-22 · TA获得超过159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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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刷欢离婚后再婚的话都有,小孩的话是还可以,要小孩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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厹骏英SH

2020-09-22 · TA获得超过603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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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法律规定应该是,结婚,男女双方如果没有共同名下的小孩儿,是可以再要一个的。如果你觉得不确定,可以上网查询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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