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花炮的地理标志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局通过了对浏阳花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批准自2003年3月6日起对浏阳花炮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根据浏阳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11月印发了《关于实施“浏阳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若干规定》。根据该文件规定,“浏阳花炮”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属浏阳市人民政府所有。
2005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东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首批在相关产品上使用“浏阳花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6年8月,浏阳市庆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获得第二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8年12月,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等51家企业获得第三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9年12月,浏阳市官渡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获得第四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2011年,浏阳市共有112家烟花爆竹企业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相应产品上使用“浏阳花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从2009年起,又与国家地理标志网一道在全市推行数码防伪专用标识,到2011年共有34家企业使用。 “浏阳花炮”于2004年2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证明商标,注册人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2008年2月和3月,“浏阳鞭炮”、“浏阳烟花”分别作为两个防御性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证明商标,其注册人仍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2007年9月,“浏阳花炮”证明商标通过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中国驰名商标”认定,2008年9月,依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浏阳花炮”证明商标在全球79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保护。
2004年4月,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成立了“浏阳花炮管理与发展中心”;同时印发了《“浏阳花炮”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浏阳花炮”证明商标标识使用管理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了QB/LF001—2004《浏阳花炮 产品安全与质量》标准(后与DB43/195—2003《浏阳花炮》合二为一,形成了湖南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浏阳花炮》系列产品标准的第一部分);开通了“浏阳花炮”证明商标网站;创办了《浏阳花炮》内部刊物(共出版了14期,2006年6月后停刊);2008年5月成立了“浏阳花炮标准检验所”(简称浏标所)。
截至2010年12月底止,累计有38家企业申请使用“浏阳花炮”证明商标。2009年4月开通“浏阳花炮”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到2011年计有25家企业试点使用。
(名片图来源 )(浏阳花炮加工场景来源 )(浏阳花炮施放效果图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