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边富民行动规划的政策措施
陆地边境地区享有西部开发政策。国家加大对边境地区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微型水利设施、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村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边境县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
充分考虑边境地区支出成本高的特殊因素,中央财政加大对边境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边境地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边境省区相应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边境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开发适合边民、特色优势产业、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支持边境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支持边境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边境县农牧区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力度。支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加大双语教学支持力度。
加强边境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资助农村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个人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加大对边境地区文化事业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文化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对广播影视设施维护进行补助,支持增加广播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的数量。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业发展。
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促进边境地区科技进步。
扩大边境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建立和完善边境贫困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支持边境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承担守边任务边民的补助制度。支持边境地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体系。支持边境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边境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继续给予补助标准倾斜。 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对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扶持体系。加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对边境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支持。
充分考虑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予以倾斜。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大型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扶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开发和生产。 支持边境地区吸引外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边境地区的企业发展。
进一步加大国家对口岸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边境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支持力度。适时调整边民互市进口免税生活用品范围。
鼓励、引导和支持内地企业与边境地区企业联合参与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支持发达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边境地区转移。 加大对边境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带头人培养力度,建立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加大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民族院校、职业院校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干部人才培训机构对边境地区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采取定向培养、专项培训等措施,大力培养边境地区急需的各类人才。
提高边境县村委会干部补助标准,落实对县乡基层医生、教师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国家鼓励经济较发达省市、大中城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支援边境地区加快发展。鼓励、引导、争取各类私营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援助、捐助资金投向边境地区。支持教科文卫机构对口帮扶边境地区发展。边境省区组织开展省区内的对口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