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山区为例:
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父母必须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申请在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须核验以下材料: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二)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三)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五)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扩展资料:
第五条 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积分入学制度。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
(一)凡年满6周岁,有学习能力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一、是适龄儿童转学学生的出生证、父母原籍户口本、深圳居住证或暂住证;
二、是房产证明,无房产者由打工者所在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等;
三、是就业和社保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四、是打工者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五、是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扩展资料
申请学位的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有些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
参考资料:非深户籍学生小学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