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亲骑车撞到了人,没钱赔偿,需要子女负责吗相关
你好,子女不用负责!成年人如果精神上没有什么问题,在法律上来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本人承担,在法律上讲,其子女是没有赔偿义务的。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父亲撞到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父亲没钱赔偿,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父亲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下来后,父亲仍不愿意赔偿的,受害人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钱赔偿的父亲就会将面临法院的强制性。而如果父亲撞到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父亲没钱赔偿,虽然子女替父赔偿的义务,但是如果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依法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因而从这个角度来讲,子女如果有能力还是替父亲赔偿的好,既可减轻父亲的负担,同时也可以让受害人得到救济。
如果子女继承了母亲的遗产,则需要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车辆的毁损,那么在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是能够直接走保险的,但是如果造成了人身伤害的话,必定有一方要对此负责人,双方对于责任的承担如果有争议的话,建议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债与其子女无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父母债子女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子女在继承了父母遗产、接受父母赠予、使用父母财务的情况下,子女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除此之外的父母债子女偿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父母的个人债务,子女不承担偿还的义务;如果父母有财产,就由父母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偿还这笔债务。如果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份额,那么继续人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偿还多少债务,不足的部分不用偿还。但在以下情况,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接受了父母的赠与,造成父母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从父母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父母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女的生活,而子女又是与父母一起生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不需要。父母与子女都是成年人,从法律上讲,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应当独立地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当然,法律也不禁止子女为父母分担赔偿责任,但这不是法定的义务。另外,如果父亲有财产的,即使到将来时,其遗产在继承前,依法是要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法条链接:《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1、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亲骑车撞伤人,做儿子的是没有义务去承担赔偿责任的。
不过从伦理道义上,儿子有能力的话应该为父亲分担责任。
还有想补充一点,骑自行车能把人装成多大的伤害,带伤者去医院检查,现在大多数都有保险和医疗,这事情不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