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了解“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
举个列子,我朋友今年7月份合同到期想换工做,如果在7月份找到新工作之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这三个月是不加公积金的,而是试用期过后一起补交。那么这停顿的三个月,是否影响所谓...
举个列子,我朋友今年7月份合同到期想换工做,如果在7月份找到新工作之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这三个月是不加公积金的,而是试用期过后一起补交。那么这停顿的三个月,是否影响所谓的“连续缴纳6个月”。
2009年7月-2010年7月在A公司,已连续缴纳了超过6个月的公积金
2010年7月-2010年9月在B公司处于试用期,无公积金缴纳
2010年9月之后,补交公积金.
那么她如果是在2010年7-9月之间贷款,是否可行? 展开
2009年7月-2010年7月在A公司,已连续缴纳了超过6个月的公积金
2010年7月-2010年9月在B公司处于试用期,无公积金缴纳
2010年9月之后,补交公积金.
那么她如果是在2010年7-9月之间贷款,是否可行? 展开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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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7.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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